1、物业公司是没有权停业主水的,物业公司停水的,业主可以与物业公司协商,如果协商不成的,可以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。
2、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》第四十四条规定,物业管理区域内,供水、供电、供气、供热、通讯、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。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,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。
3、第四十八条规定,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、业主委员会、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。
1、物业公司是没有权停业主水的,物业公司停水的,业主可以与物业公司协商,如果协商不成的,可以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。
2、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》第四十四条规定,物业管理区域内,供水、供电、供气、供热、通讯、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。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,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。
3、第四十八条规定,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、业主委员会、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。
在线沟通,请点我在线咨询
咨询热线:
400-9969-211
客服qq:
318607662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