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违建强拆损坏财物是否合法

对违法建筑进行强拆时,如果违法人员不要求将财物搬走,造成财物损坏的,强拆部门不承担赔偿责任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》

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、构筑物、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,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,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。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,又不拆除的,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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